尊敬的全国消防行业各界同仁: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2011年第55号公告,“防火卷帘控制器”首次纳入实施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公告明确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凡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身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第55号公告出台将对规范消防行业市场和改变消防行业无序竞争产生巨大作用。
“防火卷帘控制器”和“防火卷帘用卷门机”、“防火卷帘”配套形成“消防防火卷帘设备”。这套设备中目前只有“防火卷帘控制器”纳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请相关人士在采购、安装、验收环节中注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并且“3cf报告”的证书编号和标贴上的明码能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或“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www.cccf.com.cn,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 www.cccfnet.cn)
作为消防行业的一份子,合肥消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希望能通过以上告知来共同维护良好的消防行业环境,共同抵制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企业,所生产的“消安”牌防火卷帘控制器是国内知名产品,并于2013年4月17日取得“3cf报告”欢迎来电咨询。
电话:13965038160,业务qq:175055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