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办理点
一、房屋安全鉴定范围
1)新建建筑所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2)由于施工手续不全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3)由于缺少质监部门现场监督所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4)既有建筑未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或需要评定施工质量的工程;
5)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的项目;
6)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试验结果不合格的项目;
7)对施工质量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
8)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项目;
9)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要分析事故的原因、确认事故责任的工程;
10) 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项目;
11)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12)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判定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相关关系的项目。
二、房屋安全鉴定类型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鉴定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鉴定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鉴定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鉴定
周边施工导致房屋损伤检测
施工后质量检测评估
房屋改造、扩建、加层等检测
三、房屋安全鉴定内容及方式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及描述。
2、用裂缝测宽仪及钢卷尺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登记。
3、采用电子经纬仪对房屋四大角及部分竖向构件垂直度及倾斜率进行测量。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
四、房屋安全鉴定的基本方法
关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基本方法,主要是采取具有一定法律效 力的手段对房屋进行有效鉴定方法。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以及准确性,主要有直接经验法、实用鉴定法、概率法三种。在这三种基础方法中, 我国主要采用前两种鉴定方法,而概率法的使用并不广泛。
(一)直接经验法
关于房屋安全鉴定法中的直接经验法,主要是需要安全鉴定人员具有一定鉴定经验,并根据既有房屋的使用年限、工程建筑 时的设计图、房屋现场情况以及房屋结构等因素,对房屋构件中的各部件进行认真校对与查验;同时,房屋安全人员利用专业技术以及自身经验,对既有房屋的安全等级进行科学评定。
(二)实用鉴定法
关于房屋安全鉴定法中的实用鉴定法,主要需要房屋安全鉴 定人员能够对既有房屋进行*鉴定,分析出房屋出现破损的原因以及程度,较终利用明确的检测项目以及相应鉴定方式,将检测结果一一列出。
(三)概率法
在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过程中,该种方式并不常用。其主 要是根据结构的可靠性理论,对房屋结构的失效概率进行科学有 效测算,进而对房屋结构可靠性进行有效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