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
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为全力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2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3年度余杭区支持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发展财政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
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2项目条件:注册在我区的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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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比例:(1)每年按为区内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的技术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设备制作、维护服务的技术服务收入的5%给予资助;(2)对列入省、市经信部门公布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3)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4
申报材料:(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1);(2)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总结,服务区内企业数字化工程合同、开具的发票汇总清单(附件2);(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4)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系统报送,逐项填报上传资料。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4年10月31日23点59分59秒准时关闭,并将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
余杭区经信局 产业数字化推进科
附件:
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
2.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收入清单
3.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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