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也称为SP证。 它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分别适用于全国范围和单一省内的业务经营。
SP许可证的具体应用场景包括短信验证码、短信验证登录等信息服务,这些服务都需要平台方具备SP许可证才能向用户发送验证短信。此外,SP许可证还涉及到年检,每年需要进行年检工作,以确保企业经营状况和运营的合规性。
SP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有效期为五年,每年1-3月份需要进行年检工作。
一、SP许可证适用的企业
1、提供短信服务(如验证码、通知、营销等)的企业;
2、提供彩信服务的企业;
3、提供无线音讯服务(WAP)的企业;
4、提供无线数据服务的企业;
5、提供手机游戏、娱乐、教育等下载服务的企业;
6、提供移动位置服务(如LBS)的企业;
7、提供其他通过移动网络提供的信息服务的企业。
二、SP许可证办理条件
1、省网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认缴),全网不低于1000万(认缴);
2、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及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纯内资企业)。
三、SP许可证申请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4、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以及相关资料;
5、总公司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6、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复印件;
7、3名以上人员社 保证明;
8、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等。
四、SP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受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程序: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