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电子商城,第三方平台应向所在地省级食药监部门备案。
一谁要办理
1、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
2、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一方平台提供者,是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中仅提供网页空间、虚拟交易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摄合、电子订单等交易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不直接参与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
2、已经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三系统要求
1、具有入驻平台企业、购货方、医疗器械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控制功能;
2、具有网上订购,支付结算,订单流转,交易状态查询、 评价投诉、退换产品等交易管理功能;
3、具有医疗器械记录浏览查询和产品追溯功能,产品追溯功能应当与当地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产品追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4、具有销售票据或退换货票据生成、打印及销售记录保存功能;
5、具有质量公告和相关信息发布管理功能;
6、同时开展医疗器械网络批发和零售业务的第三方平台,网站或者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是否区分批发登录端口与零售登录端口;
7、入驻平台企业产品展示页面,是否标示销售企业全称、所属省份及详细地址。
四网站和法规
相关网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目录
办理联系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