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出口货物退运返修报关操作申报指南
青岛港出口货物退运返修报关操作申报指南
一般退运,对于贸易公司来说,就是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由于出现质量或者其他问题,需要退回国内不再出口。对于一般退运,客户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要重新缴纳税金。其实,海关规定货物具有质量问题而退运的,才可免税,而质量问题是需要相关第三方quanwei机构进行。所以,这种退运方式,我会有相关建议,给你提供一个满意的退运方案。
基本操作过程:
1、手续和操作流程
向海关提供退运说明书(由国外客户配合开具的退运证明)、原出口时涉及到的报关报检等所有资料以及退税手续处理。(何种出口方式?是否退税?是否核销?不同情况下处理情况又有不同)
2、时间及成本
海关审核过程是弹性的,视具体案例,处理时间为一个月至半年不等,期间会产生金额巨大的码头费;若不能通过海关审核,则需要重新拟定相关文件申请或退回到国外。
3、负面影响
退运货物发生后,相对应的海关统计,会使企业产生不良的海关信誉和关务记录。
下面看下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
1退运货物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0号)
3、申请(办理)条件:
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4、办理材料: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5、办理流程:
报关单预录入→报关员电子申报→H2010系统电子审单→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布控查验)→放行→港区放行.
备注: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要求在预录入系统
青岛港出口货物退运返修报关操作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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