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依据
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
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网络销售药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二、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介绍
全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国家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为,确保所提供的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保障公众健康。取得该证书的企业或组织,方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推广、咨询、展示等。
1、资质全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资质分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3、审批机构: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审批时间:40-60个工作日;
5、有效期限:5年;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续期;
6、年检要求:不年检。
三、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
1、企业主体:
·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如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2、人员与设施:
·需要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的技术人员。
·应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具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以满足日常运营和监管需求。
3、管理制度
申请者需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此外,还需具备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以及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4、网站内容
申请者的网站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网站需有明确的收费栏目。网站应保证所提供的药品信息合法、真实、安全,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四、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2、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4、网站负责人简历(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5、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6、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7、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式及操作说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9、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10、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11、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材料、必要)
【受理标准: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真实齐全。】
【填报须知:各项申报资料中的申请内容应当具有一致性。】
五、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步骤①:线上提交申请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zongju的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并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的申请表。同时,上传已准备好的所有申请材料。
·步骤②:初步审核
提交申请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步骤③:形式审查
受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则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步骤④:审批发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般会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从事互联网医疗、网上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服务业务的企业,均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例如:从事医药经营的XX制药厂、医药公司、药店等企业,如果需要在官网上展示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信息,或者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相关内容,以及入驻第三方平台进行医药销售等活动,就得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六、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意事项
1、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是要到省级药监局办理,有效期为5年,且不用进行年检。
2、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3、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六、陕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可代办地区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