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梯ce认证lift指令2014/33/EU
该指令是欧洲议会编写的法律要求,然后要求每个成员国将该指令纳入其国家成文法,安全组件的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分销商或经济运营商或将CE标志,放置在产品上的电梯安装人员表明符合指令的证据。
2014/33 / EU重铸升降机指令涵盖了安全部件和整个升降机,涵盖了升降机的制造和安装,因此,该指令适用于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分销商或经济运营商以及将电梯或安全部件放置在欧盟市场的安装人员。
lift指令英文版下载:2014/33/EU/EU
合格评定
制造商可以选择不同的电梯认证审核方式根据以下:
电梯的型号(多型号还是单型号)
特定的电梯(已安装的单台电梯)
通过产品控制或生产控制
型式检验 (不同的负载可以算作一个型号)
全面质量管控(多个型号,不同的负载、速度等等)
3:模式及模式选择
B模式 (型式检验证书)
D模式 (生产质量管控)
E模式 (产品质量管控)
F模式 (终检验)
G模式 (单台电梯检验)
H1模式 (全面质量管控)
4模式及模式选择
为了取得CE证书,制造商必须选择以下几种操作方式
q B + D 模式
q B + E 模式
q B + F 模式
q B + G 模式
q H 模式
5:模式要求 – B模式 –
B模式 EC型式检验基于型号操作如:
(225-800 kg 负载1个型号, 800-1600 kg 1个型号, 1600及以上1个型号, 30米范围内1个型号, 30米以上1个型号等)
认证过程中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关键性文件:
1) 1个安装好的电梯 (如申请电气电梯,必须是安装好的电气电梯)
2) 技术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用户手册、维修手册、计算书、安装电梯的参数、相关电梯安全部件CE证书)
在检查过申请表以及文件审核之后,必须到现场进行审厂,现场必须有一个已安装的电梯
证书有效期5年,但是CE标志在没有D或者E模式认证的前提下不能贴在产品上。
6:模式要求
D或E模式(质量管控)
在制造商现场执行,主要审核ISO 9001体系资料。制造商必须有一个电气或机械工程师并且有ISO 9001体系文件。
F或G模式
针对特定单台电梯审核及发证。没有针对制造商的审核,质量体系有要求,电梯必须已安装运行正常。
7:模式要求
H模式
希望执行模式,需要审厂,1年有效期
覆盖所有电梯型号
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气或机械工程师
制造商必须具备ISO 9001体系及相关文件
制造商必须具备已安装电梯
电梯ce认证指令2014/33 / EU指令涵盖哪些产品?
2014/33 / EU重铸升降机指令适用于性服务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升降机,用于运输:
人
人和物;
如果载体可以进入,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毫无困难地进入货物,并且装有位于载体内部或载体内人员可及范围内的控制装置。
本指令也适用于指令附件III中列出的升降机的安全部件,如下所列,用于升降机。
电梯ce认证执行标准
EN81-20:2014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lifts-Lift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 and goods-Part 20: Passenger and goods passenger lifts
EN 81-20 电梯建造和安装安全规则-载人或载货电梯-第20部分:乘客电梯和客货电梯。
EN 81-50:2014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lifts - Examinations and tests-Part 50: Design rules,calculations,examinations and tests of lift components
EN 81-50 电梯建造和安装安全规则-检查和测试部分-第50部分:电梯安全部件的计规则,计算,检查和测试。
EN 12015:2014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Standard family product for lifts,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Emission
EN 12015 电磁兼容-直梯,扶梯和人行道-辐射。
EN 12016:2013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Immunity
EN 12016 电磁兼容-直梯,扶梯和人行道-电磁抗扰。
电梯ce认证安全部件清单:
1.用于锁定层门的装置;
2.指令附件I第3.2点中提到的防止坠落的装置,以防止汽车坠落或不受控制的运动;
3.超速限制装置;
4.a.能量积累缓冲区:
非线性的,或具有阻尼返回运动
.b能量消散缓冲器
5.安装在液压动力回路千斤顶上的安全装置,用作防止跌落的装置;
6.包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形式的电气安全装置;
升降机是指提供特定水平的升降装置,其具有沿着导向装置移动的导向装置,所述导向装置是刚性的并且与水平面成15度角倾斜,或者提升装置沿着固定路线移动,即使它不沿着刚性移动也是如此指南。
欧盟CE电梯指令2014/33/EU规定了安全部件的列表:
1.门锁装置,必要的情况下,轿门的门锁装置;
2.安全钳;
3.瞬时式(滚轮和楔块);
4.渐进式;
5.防止上行超速的安全钳;
6.限速器, 缓冲器;
7.弹簧缓冲器, 耗能性缓冲器;
8.橡胶缓冲器,液压缓冲器;
9.破裂阀(在作安全钳使用时);
10.电气安全回路;
11.电梯整梯;
哪些产品受到2014/33 / EU指令的影响
本指令适用于服务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升降机,为了使产品属于升降机指令的范围,它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1.“升降机”是指提供特定水平的起重设备,其载体沿导轨移动,导轨刚性且与水平面倾斜15度以上,用于运输人员,人员和货物,如果承运人单独运输可以接近,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毫无困难地进入,并且装有位于承运
2.人内部或者承运人内部人员可及范围内的控制装置。
3.起重设备沿固定路线移动,即使它们不沿着刚性导轨移动,也应视为属于本指令范围内的升降机,此外,它适用于以下安全组件:
4.用于锁定层门的装置。
5.蓄能式减震器:既可以是非线性的,也可以是回程运动和消能减震器的减震器。
6.安装在液压动力回路千斤顶上的安全装置,用作防止跌落的装置。
7.包含电子元件的安全开关形式的电气安全装置。
电梯ce认证流程
1.向欧盟公告电梯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技术文件(电梯设计计算书,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产品规格,电梯设计和制造图纸等);
3.审核安全部件的充分性及CE证书;
4.检验具有代表性的样梯符合指令和标准的要求;
5.实验室签发EU-TYPE型式检验CE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