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称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
根据11号令第二条,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11号令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那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做境外投资ODI备案呢?一般为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2、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ODI备案监管主体
什么企业需要做ODI备案
1、海外直接投资新设、融资、并购海外企业
当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无论是新设、融资或并购境外公司股权,均得到商务部、发改委进行相关合规备案。同时,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时,银行按照规定需要企业提供相关ODI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2、意向去“一带一路”等国家投资设立工厂及贸易基地的企业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和中美贸易战的加剧,越来越多制造企业将自己的工厂迁址到东南亚。无论是东南亚拿地开工厂还是开一个贸易公司,企业前期都需要进行相应合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