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流程:
申请资格:任何在马来西亚商业中已经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均可在马来西亚申请商标注册。如果没有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或没有打算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那么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他将该商标转让给一即将成立并会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的公司,或者提交注册申请的同时提交已注册使用人申请,就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除非上述公司在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尚未成立,那么该申请将被终止。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需使用英文。
选择类别并指定商品或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书(TM5)。
申请商标的图样,电子档。
代理授权委托书(POA),委托书不是必须的,但是每件商标申请都需要提交一份经签署并经公证的的法定声明原件1份。
商标使用宣誓书公证,签署文件并在中国公证处或贸促会法律部进行公证。
如果要求优先权,则需提供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如优先权文件不是以英文提交,需在提交商标申请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认证的英语译文。
申请流程:马来西亚商标申请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载明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则将会被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员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
维护事项: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法》规定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但实践中可提前12个月办理,宽展期为1个月,否则商标将被移除,但有1年的恢复期;续展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马来西亚《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总的来说,在整个注册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代理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注意了解马来西亚的商业环境和市场动态,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