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请期限:
基本申报期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特定时限:
30天时限:外贸企业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时限: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180天时限: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延期申报: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因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企业可在原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