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和管理,我司组织修订形成了《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iasha@miit.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
请在邮件或信件上注明主题“孵化器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附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