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投资主体相关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境内投资主体的合法经营身份。
- 公司新年度的审计报告:需体现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信息,并且这些数值要大于投资额,以证明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 内地公司简介:包括主营业务、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优势、股权结构等内容,便于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
- 公司现有银行资金证明:证明企业账户中的资金大于拟投资的金额,确保企业有能力进行境外投资。
- 股权架构图:如果股权架构较为复杂,需标明实际控制人,以便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关系。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涵盖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说明企业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调研。
-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用途:详细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测算和明细,以及相应的支持文件,如租金合同、订单合同等,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投资用途的合理性。
2. 目标公司相关材料:
- 目标公司注册证明、章程:需提供目标公司在境外的注册证明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外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 目标公司简介:包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在投资地优势、选择投资地的原因、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性和盈利点等信息,帮助审核部门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投资价值。
-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介绍:介绍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的优势、特点、核心竞争力及公司业绩目标、赢利点等,便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收益。
- 目标公司核心产品/技术介绍:如果目标公司有核心产品或技术,需提供相关介绍,这对于判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具有重要意义。
- 目标公司运营计划:如拟定租用办公地址大小、租金,当地聘用人员及外派人员数量,业务开展计划等,展示目标公司的运营规划和发展策略。
-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对投资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等方面风险进行分析,以便企业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3.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如果是并购或收购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对于省属国有企业,需获得省国资委的批准文件。
-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类项目需要提交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