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商标的构成元素:可以是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徽章、颜色或者颜色组合、商品的容器或外包装的形状(不能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功能的形状),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新加坡也接受非视觉性商标如声音、味道、气味商标。
商标的显著性:注册商标须具有显著性,并能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商标的图形表示:商标须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
商标的区分性:不能完全由描述性的标志组成;不能完全由现行语言或行业惯例中常见的标志组成(例如:商标“自动扶梯”已被广泛接受用于描述输送乘客的电动楼梯,因此不能再用来区分销售这种商品的商家);不能与现有商标相同或混淆。
申请人资格: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自然须附上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国籍限制。
商标类别及种类:新加坡根据国际尼斯协定为商标注册分类,该分类包含34类商品和11类服务。申请者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内容以及想保护的商标/服务类别就某一类商品或几类一起提出申请。
商标申请材料: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性质、国籍、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中英文要求);清晰商标图样,如果商标是三维图,则轮廓图应该清楚的显示所有的维度;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有意向或使用此商标的声明。
代理委托书:如果通过代理机构申请,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
商标检索:虽然商标检索在新加坡并非强制性步骤,但为了提高注册效率,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建议申请人进行商标检索,检查是否有现有的商标与所要注册的商标存在混淆。
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完成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