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县(市)组织专家评审和验收,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林水局联合审核,现将2024年拟通过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或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5257105(绿色制造处),85257085(驻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拟通过市级节水型企业公示名单.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