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一、呼叫中心业务的种类
呼叫中心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通过在境内设立呼叫中心平台,为境内外单位提供的、主要面向国内用户的呼叫中心业务。
离岸呼叫中心业务:通过在境内设立呼叫中心平台,为境外单位提供的、面向境外用户服务的呼叫中心业务。
二、呼叫中心业务的应用场景
呼叫中心业务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咨询:用户可以通过呼叫中心获取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信息。
信息咨询:用户可以咨询各种信息,如产品信息、服务内容等。
数据查询:用户可以查询相关的数据信息,如账户信息、订单状态等。
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市场调查:进行市场调研,收集用户反馈,帮助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
企业资质:经营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注册资本: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人员配置: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场地设施: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信誉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无违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四、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人员清单:包括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则需提供近期(一年内)的审计报告。
办公场地证明: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社 保证明:对于跨省经营的企业,至少需为3名员工交纳1个月的社 保;省内经营的企业,则需为3名员工交纳3个月的社 保。
五、办理流程
准备阶段:确定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从业人员资质证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申请提交: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或相关部门。
审核与审批: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对申请企业的办公地点、技术设施进行现场审核。
颁发证书:一旦通过审查,工信部将颁发呼叫中心许可证。
六、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添加呼叫中心业务,取得呼叫中心许可证后须在一年内开展业务。
变更申请:如企业名称、法人有变更等,须在30日内向通信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
续期申请:企业需要注意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并在有效期限前进行续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