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也称立项报告或项目申请书)。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向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呈报的准备拟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报告。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对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如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需报批《项目申请报告》。
接着,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已经立项的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然后,进行合同、章程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中外投资者可商签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合同、章程需申报审批,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外投资者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 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署日期为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需提交材料见工商行政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还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其他必要文件。项目建议书应包含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合营目的、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合营范围和规模、投资总额、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等需要量和来源、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经济效益等内容。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申请下一步的审批。
综上所述,外商直接投资审批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需要投资者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外商直接投资如何提交项目建议书外商直接投资提交项目建议书是审批流程的重要一步。项目建议书通常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比如合营中方基本情况,要详细说明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合营目的方面,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对于合营外方,需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在合营范围和规模上,要强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投资总额要明确指出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部分,需涵盖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方面,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同时还要说明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以及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此外,经济效益部分应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合营中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外,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各方的合作意向书、外商资信情况调查表以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