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工布放光缆时每个入孔应有人值守;机械布放光缆时拐弯入孔应有人值守。
2.3光缆穿入管孔或管道拐弯或有交叉时,应采用导引装置或喇叭口保护管,不得损伤光缆外护层。根据需要可在光缆周围涂中性润滑剂。
2.4光缆一次牵引长度一般不大于1000米。超长时应采取8字分段牵引或中间加辅助牵引。
2.5光缆布放后,应由专人统一指挥,逐个入孔地将光缆放置在规定的托板上,并应留适当余量避免光缆绷得太紧。
2.6接头所在入孔的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表中的规定;设计要求作特殊预留的光缆绷得太紧。
2.7管道光缆的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入孔内的光缆可采用蛇形软管(或软塑料管)保护并绑扎在电缆托板上或按设计要求的措施处理;
2)管口应采取堵口措施;
3)入孔内的光缆应有识别标志;
4)严寒地区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冻措施,防止光缆损伤。
2.8塑料子管道的布放方法基本上与光缆布放相同,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布放两根以上无色标的子管时,在端头应做好标志;
2)布放塑料子管道的环境温度应在-5℃--+35℃间;
3)连续布放塑料子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300米;
4)牵引子管的最大拉力,不应超过管材的抗张强度,牵引速度要求均匀;
5)子管在入孔中的余长应符合设计要求;
6)穿放塑料子管的管孔,应安装塑料管堵头(也可采用其他方法),以固定子管;
7)子管在管道中间不得有接头;
8)子管布放完毕,应将管口作临时堵塞;本期工程不用的子管必须在管端安装堵塞(帽)。
3、直埋光缆
3.1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表3.1的要求。
敷设地段或土质
埋深(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