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长治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发改委备案:
准备材料:企业需准备《境外投资备案表》、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追溯到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国内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材料。审计报告需体现企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以支持境外投资项目。此外,如果是并购项目,还可能需要提供并购方案、被并购企业的相关信息等额外材料。
申报与受理:企业通过网络系统向长治市的发改部门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发改部门会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
审核与批复: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改部门一般会在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审批发证:
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公司章程、投资决策人员身份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长治市的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进行管理。
审批与发证:商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外汇管理局备案:
材料提交:企业在获得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和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到境内企业注册地的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备案。需提交《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审核与登记:外汇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对于投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一般为 500 万美金)的投资项目,可能还需要企业提供额外的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