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境外投资的审核流程是什么?
衢州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发改委立项审批:
提交项目信息报告(如有需要):如果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和竞标项目,在开展商务活动前,需向发改委报送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发改委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若有)、以有价证券等资产权益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资产权益价值的文件、投标或并购等项目需提供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
审核与批复:发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地方企业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 1 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一般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向国务院提出审核意见;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商务部审批发证:
提交申请:在取得发改委的核准后,企业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说明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如发改委的批复文件)、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等。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对于大部分项目的审批权已下放给各地方商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商务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备案: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凭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材料,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等。
审核与备案: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外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