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装修部分
(1)房屋门、窗框架均完好,无开裂变形等现象。
(2)房屋墙体粉刷层均完好,无受潮发霉现象。
(3)房屋楼板和吊顶均无明显变形、下垂,顶棚抹灰层完好。
厂房验厂安全检测鉴定第三方中心
工业厂房安全检测鉴定主要内容:
1、调查厂房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厂房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厂房验厂验收安全检测鉴定过程混凝土强度等评定:
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标准《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