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检测标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房屋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比如房屋结构老化,钢筋外露,倾斜,不均匀沉降,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会造成房屋的危险。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居住在内的住户来说十分危险,因此,**会组织相关的机构对一些较为老旧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确认为危房的,需要进行重新修建。
危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危房鉴定标准将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是安全的。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属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基本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都出现险情,构成了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经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住房,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解除危险。
2、经鉴定为D级危房,确定已无修缮**的农村住房,应拆除、置换或重建。
3、经鉴定为D级危房,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应暂时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不再居住,观察使用。
4、有保护**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的建筑等,应专门研究后确定处理方案。
5、确定加固维修方案时,应将消除房屋局部危险与抗震构造措施加固综合考虑。
危房鉴定方法:
1、现场查勘:
(1)观察建筑外观质量:
查看建筑外墙是否有开裂现象;楼盖顶棚有无倾斜变形现象;墙压**是否有外露现象等;查看楼梯栏杆扶手高度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有无破损等现象发生?查看室内隔墙是否有开裂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注:以上所述为一般性的现场查勘工作)。
(2)观察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主要针对砖混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的检查工作进行说明:
1)首先应看主体承重部位是否有开裂的现象出现;
2)其次应看主体内隔墙有否开裂的情况出现;
3)最后应注意看主体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另外还需注意检查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在要求的数值内;
5)对于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需仔细的检查其地基基础的质量情况以及地下水的分布情况是正常还是异常等情况;
6)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处理。
6、当条件允许时,加固维修宜结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节能改造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