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在北京设立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然而,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申请。本文将详细介绍在北京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对企业的要求及步骤,并推荐我们专业的代办服务,帮助您轻松完成申请。
一、企业要求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者需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资本: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需达到150万元以上,且需在已取得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满两年的基础上进行升级。
经营场所:
旅行社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符合旅游安全、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
场地要求为办公或工业用地,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需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至少配备三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以及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这些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质量保证金:
需在国家旅游局指定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专业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
国内和入境游保证金为20万元,若存在分社,则每个分社需增加5万元保证金;出境游保证金为120万元。
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需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按规定备案。
预先核准公司名称: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核名过程通常需时1至3个工作日。
准备申请材料:
包括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及任职文件等。
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设备情况证明(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清单和照片)。
导游人员名单及导游证复印件,以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或验资报告。
提交申请: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资料。
材料初审与现场勘查:
市旅游局首席代表对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本市旅游局。
本市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派审批小组成员到拟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批文,并通知申请人。
缴纳保证金与办理许可证:
持批文到本市旅游局办公室交纳质量保证金。
持批文到本省旅游局办理《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持许可证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盖章、备案。
购买保险与录入导游信息:
及时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备案。
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必要的导游调入旅行社中。
专业高效:我们拥有丰富的办理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为您提供高效、准确的代办服务。
全程指导:从准备材料到提交申请,再到领取许可证,我们将全程指导您完成每一步操作,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省心省力:选择我们代办服务,您将无需亲自跑腿、排队等待,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成功率高:我们熟悉办理流程和要求,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帮助,提高申请成功率。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但只要您满足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就一定能够成功获得许可证。如果您希望省心省力、高效准确地完成申请,不妨选择我们的代办服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支持,让您轻松开启旅游业务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