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高新〔2024〕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ershida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统筹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加强新领域新赛道政策保障,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加快“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奋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一园三谷五镇”产业新布局,进一步强化提升智能物联产业主引擎动力和能级,进一步壮大发展集成电路、智能计算、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培育集聚未来网络、通用人工智能、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量子传感、零磁医疗装备和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加速构建支撑新一轮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1+5+N”现代产业体系。每年从财政支出中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支持研发投入、培育企业梯队、完善产业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创新赋能等产业培育扶持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 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亿元,用于科技型企业培育。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各级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给予政策支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打造更具创新创造活力的全域科创生态体系。
2. 推动知识产权全链发展。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6000万元,鼓励企事业单位培育高价值专利和品牌,规划海内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推进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引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3. 推进孵化培育体系建设。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鼓励孵化载体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升级。将孵化载体建设作为培育科技企业的重要抓手,鼓励提升孵化绩效,完善高质量发展孵化体系。加快孵化载体梯队培育,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特色小镇”全链条孵化体系,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全要素、全周期的创新创业服务。
4.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亿元,围绕区内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 五大产业领域,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检验认证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畅通“科学—技术—产业”转化链路。
(二)强化重点产业扶持,推动核心产业集聚集群
5. 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3亿元,重点支持高性能计算芯片和计算存储服务器、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及先进算法、高质量数据集或语料库及高性能计算网络等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机构。助力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要素,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三数一链”体系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市场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算力数据供给等,全力打造全省计算产业高地、算力成本洼地、模型输出源地、数据共享富地。
6. 壮大新制造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用于鼓励发展智造供给产业,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产品与装备智能化技术集成开发商、“数字化制造”技改工程承包商等六大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支持其研发投入、扩大规模、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和开拓市场。加快建设智造供给小镇,助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壮大物联网、人工智能、通信设备、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等优势制造产业,做强制造业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鼓励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加强存量工业园区盘活,加快滨富特别合作区、滨萧特别合作园建设。
7. 做强生命健康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立足高新区(滨江)生命健康产业基础,聚焦生命科学、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从提升产业源头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速药品、医疗器械成果转化等多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撑,致力打造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核心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8. 做优文化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7000万元,拓展数字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创意滨江品牌。聚焦技术创新、内容创新、融合创新、体制创新,提升数字内容、现代传媒、创意设计等优势行业首位度,拓展电子竞技等文化产业发展新赛道,吸引优质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文化产业平台,加强文化金融支持,强化人才引育扶持,推进文化品牌打造,支持文化品牌出海。
9. 做大新电商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6000万元,围绕电商平台、MCN机构、新国货品牌及为电商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产业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聚焦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垂直电商、内容电商、跨境电商等新电商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新电商梯队培育、创新发展与品牌打造,招引培育一批品牌电商类企业,提升提质一批传统电商类企业,做精做优一批直播电商类企业,做大做强一批跨境电商类企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新电商产业集聚地。
10. 发展赛演体旅产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00万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组织参赛办赛、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建设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鼓励体育人才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等。加快推进全区体育现代化建设,做好亚运场馆赛后利用,引入国际国内顶级赛事。鼓励文体娱乐、演艺活动、票务平台等相关企业和机构落地培育,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和重大体育赛事,引进培育职业体育俱乐部,促进演艺赛事产业集聚,打造演艺赛事经济新高地。
11. 支持现代服务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3000万元,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升规纳统、开拓市场、自主软件推广等,促进信息软件服务提质,推进科技服务创新,强化法律服务、财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商务服务支撑,丰富文体娱乐服务业态,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三)强化企业梯队培育,助推全域企业提质提级
12. 助力领军企业提能。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亿元,支持在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行业领头地位的领军企业做强做优。对列入“领军企业跨越发展计划”的,支持企业持续创新、引进人才、开拓市场、提升国际化水平、拓展发展空间等,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
13. 推动总部经济攀升。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亿元,加强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推动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按规模型总部、研发型总部、上市企业总部、其他总部等分类给予全方位支持。
14. 支持高成长企业扩面。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5亿元,鼓励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对认定的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优先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并给予瞪羚企业政策倾斜。着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梯队,为全区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5. 强化资本市场赋能。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推动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SPAC、再融资等多渠道对接资本市场,对拟上市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专项奖励。做好上市企业服务工作,形成上市后备企业梯队,确保每家上市公司在区内都能拥有自己的楼宇物业。
16. 吸引优质企业集聚。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5亿元,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吸引产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应用基础项目。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投资,对新引进符合主导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创新能力和引领示范等情况,给予房租补贴、研发经费资助、银行贷款贴息、投资资助、市场拓展资助等政策支持。
17. 推进产业国际化跃升。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围绕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行业的外贸企业,抢抓“双自联动”战略机遇,从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国际创新研究能力、国际服务支撑体系三个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持续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在境外展会、海外业务布局、国际品牌建设、海外贸易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服务保障。
(四)强化双招双引力度,助力产业发展蓄势蓄能
18. 筑巢引凤打造人才强区。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人才工作。树牢“大人才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迭代推进天堂硅谷人才行动政策,围绕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实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人才雁阵格局拓展、引才育才品牌锻造、人才生态提质升级、人才工作整体智治等五大行动,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等领域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滨朋远至·江成大业”人才品牌,为“两个天堂”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19. 固巢养凤打造创业高地。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2亿元,持续迭代实施“5050”政策和青年人才创业“青链”行动。坚持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突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国际顶尖人才。对“5050”政策、“青链”行动的入选人才创新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20. 固巢留凤优化江北区块。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支持江北区块楼宇提升服务质效,鼓励楼宇招强育优、提供优质服务等。支持江北区块产业集聚,对符合鼓励类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研发投入补助等政策扶持。推动江北孵化企业特别是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业化,打造江北区块科技人才蓄水池。
(五)强化全链产业服务,完善要素支撑保质保量
21.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每年安排预算不少于1亿元,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创新型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激发创投机构、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的杠杆作用,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
22. 发挥科创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发挥科创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常态化保持5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金规模,完善产业基金运作模式,放大产业基金产业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速高精尖技术落地,通过“5050”人才直投基金加快高端人才集聚,通过重大直投项目支持链主企业发展,通过重大产业专项基金助推强链补链。
23. 保障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对达到一定规模、发展势头良好的上市企业、总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做好资源匹配、挖潜保障机制,通过供地供楼并举、工业商业并推等方式,优先保障企业发展空间。
24.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牵引,积极推动破解营商环境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务增值化改革,迭代深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滨好办”人才·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持续迭代“一类事”改革,不断拓展完善至产业全链条、企业全周期服务,全力打造成为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保障最强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三、附则
1. 本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由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意见制订,报经区管委会、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应认真编制相关预算方案,规范申报、结算和兑现流程,具体实施中接受区财政、审计部门对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2. 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是指智能物联、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据要素、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文化创意、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3. 同一产品、项目、标准获得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房租补贴具体执行标准另行制定。
4. 本意见中涉及资助政策,除直接兑现外,可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兑现:(1)研发资助:对重点创新项目,可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予以支持。(2)投资资助:对企业银行贷款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最高100%贴息资助;新引进或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重大项目,可按实到注册资本5%—10%予以支持。(3)项目资助:对重大产业化(技改)项目,可按投资额最高20%予以支持。(4)市场拓展资助:对企业在境内设立营销网络发生的经营费用,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支持;对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发生的经营费用,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支持。
5. 本意见自2024年11月25日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下载: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