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使馆盖章承诺书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盖章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盖章;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盖章;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上海委内瑞拉使馆盖章更新:
使馆规定,自七月份开始,递交使馆的文件必须要翻译公司盖章的西班牙语翻译件,不接受企业提供的翻译件。
另外,使馆现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销售声明类的盖章。
盖章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盖章: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盖章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盖章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使馆领事盖章)
盖章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盖章应运而生,领事盖章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盖章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盖章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盖章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盖章。
离岸公司可以办阿根廷使馆盖章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