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企业在申请外债备案登记时,以下是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申请条件的符合性:
确保企业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存续、合规经营等。
材料完整性:
确保申请材料目录中包含所有必要文件,避免缺少任何一项。
外语材料需要提供翻译件,确保所有文件都附有中文翻译。
公章问题:
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加盖申请人企业公章,以及文件出具企业的公章。
申请报告与具体方案:
确保申请报告中包含模板要求的所有内容,申请主体应为境内企业,且明确外债期限为1年期以上。
报告中的企业名称需与公章显示的企业名称一致。
真实性承诺函:
承诺函需按模板出具,签署日期应与其他申请材料日期一致,确保为原件且由本人亲笔签字。
财务资料:
财务报告需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办理流程:
企业在借用中长期外债前必须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完成网上登记及提交电子材料。
每期发行结束后需按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发行信息。
外债规模和结构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企业发行外债实行规模控制,企业需注意是否符合总量和结构调控目标。
信用情况:
企业信用情况会影响发行外债备案结果,企业可事先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间接借用外债的界定:
需要明确如何界定“主要经营活动”以及“基于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信息披露:
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应加强信息披露,严禁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掺杂可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信息。
外债期限与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
企业需在《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完成首 次提款,贷款期限以贷款合同为准。
这些细节对于确保企业顺利完成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流程至关重要,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遵守这些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