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详细介绍
沈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企业应为在沈阳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盈利能力。同时,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债务违约情况。
资金需求合理:有真实、合理且符合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的外债资金用途,例如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升级改造、进口关键设备或原材料等。
具备偿债能力:企业需有足够的资产和稳定的现金流来保证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
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对外债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措施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汇率波动、市场变化等风险。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申请材料:
若涉及具体投资项目,需提供募投项目相关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等。
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说明(若有过往外债记录)。
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如有承销机构参与)。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有需要)。
担保文件(如有),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以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以及外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用途、还款计划等内容。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企业章程。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基本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登记:企业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受理窗口。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复查受理: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实质审核: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对企业资质、资金用途、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估。审核过程中,可能会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进一步说明情况或补充材料。
审批决定:审核完成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企业。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审核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后续管理:
定期报告:企业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偿还进度等信息,如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重大事项报告:若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采取风险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