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GB12955—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按应用场所分类及代号”(见4.1.1);
b) 删除了“按材质分类及代号”(见2008年版的4.1);
c) 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5章);
d) 更改了“外观”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1、7.3,2008年版的5.4.2、6.5);
e) 更改了“尺寸偏差”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2、7.4,2008年版的5.2.4.1、5.6、6.7);
f) 更改了防火门使用材料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仅规定“关键材料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删除了 木材、人造板、钢材、其他材质材料和粘结剂等材料有关的不易证实和/或无需证实的要求(见 6.3、7.5,2008年版的5.2、6.3);
g) 更改了防火门使用密封件、玻璃、锁具、铰链(合页)、闭门装置等“配件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见6.4、7.6,2008年版的5.3、6.4);
h) 删除了加工工艺质量、门扇质量、形位公差、配合公差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 2008 年版的 5.4.1、5.5、5.7、5.8、6.5、6.6、6.8、6.9);
i) 增加了“机械力学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5、7.7);
j) 删除了灵活性、可靠性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5.9、5.10、6.10、6.11);
k) 增加了疏散通道防火门“联动信号接收与反馈功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6、7.8);
l) 增加了“烟密闭性能”“抗喷水冲击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7、6.9、7.9、7.11);
m)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08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