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建改造检测具体过程:
1. 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2. 不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建房户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和建筑施工图向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并填报《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 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建房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在《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 经同意后,核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经规划许可后,建房户在开工七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
6. 根据书面申请和《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7. 建房户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8. 同意开工后,派员进行线复验,并填写《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9. 住房竣工后向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0. 镇村建办派员进行竣工验收,填报《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11. 经规划验收,向建房户发放《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