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报告内容整体检测方案
由于房屋建筑结构承担各类荷载、作用是通过结构构件传递和承担的以及结构及构件承载能力也具有相互影响和内力重分布的功能,所以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专项鉴定和的对象宜为整幢建筑或由防震缝划分的相对独立的结构单元.但对于局部改造的结构安全鉴定和专项鉴定也可是涉及局部改造子单元或某一类构件集。
根据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的实践经验,并参考了国内有关的标准确定的.从它的框图可知,这是系统性鉴定的工作程序.应重视程序中的各个步骤.
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的资料检查与现场查勘工作内容较为系统,该项工作也是为了初步区分房屋建筑的状况类别,只有对所鉴定房屋建筑的图纸资料和现状勘查清楚,才能正确给出房屋建筑的状况类别和检测鉴定的类别,使检测鉴定人员所制定的检测鉴定方案具有针对性,特别是确定好现场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抽样数量等.
由于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除涉及结构现状和图纸资料外,还涉及房屋建筑使用条件、使用环境、场地环境等因素,所以,应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查与检测.
既有建筑现场检查和检测的目的是为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提供可靠的结构参数,其现场检测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应根据资料完整性和现状损伤状况采用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资料不全或与实际不符合的应全面检测,为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提供可靠的结构参数;对于现状损伤的部位应重点测,为确定损伤的原因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因此,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将鉴定房屋建筑的现状初步区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三种状况.根据所鉴定房屋建筑图纸资料有效的情况和房屋建筑的现状情况和房屋建筑功能的重要性分为三类,主要是体现现场检测和鉴定区别对待的原则.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新建工作的施工质量检测是根据检验批的构件数量确定抽样数量和在该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主要是确定施工质量的一致性和是否满足设计和验收标准的要求.使用一段时间后的既有建筑,其影响结构安全和适用性问题会反映在结构的变形、损伤上,而且既有建筑的检测是为了提供结构安全性与抗震鉴定的结构损伤程度和结构分析参数,因此对受力比较大和出现损伤及损伤严重的部位应仔细检测和多抽样.
房屋安全鉴定是是对房屋结构和材料安全进行全面勘察,并通过详细的数据计算分析,得出房屋安全状况。下面是近些年来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类型和检测方法。
01 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较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02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较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03 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04 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
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
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05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
需要鉴定人员**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
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
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06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07 **房屋安全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08 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
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
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查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