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位于欧洲和亚洲之间,东邻亚美尼亚、伊朗,西临地中海,南接亚得里亚海,北濒黑海,海岸线长达8000公里。土耳其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国。2015年12月31日,土耳其与欧盟签订了《里斯本条约》。根据《里斯本条约》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之间进行自由贸易,而该成员国将成为欧盟内部的自由贸易区(federal trade area)。
土耳其商标注册的基本流程:
一、 商标查询
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对该商标进行查询,以确定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的要求。根据《商标条例》第10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土耳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有关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的书面声明。该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对该商标是否为在先注册的;
(2)如果在先注册的,该申请是否与之冲突;
(3)如果申请不与在先注册的冲突,则该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
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还可提交其他材料,但需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土耳其知识产权局提出查询申请。如3个月内未提出查询申请,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如申请人在3个月内提出查询申请,但因超过规定的时间而未完成查询而导致其权利受到侵害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 申请
1.提交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商标图样,并填写申请表1份,以及在当地的注册费用。商标图样的尺寸为5x5厘米。
2.商标分类:按照国际分类标准,对申请商标进行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分类。按国际分类(ICP)在土耳其的商标注册类别分为45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商品和服务项目,其中商品包括服装、鞋类、玩具、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等。
3.申请注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提交由商标代理机构开具的委托书;如果申请人是个人,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商标申请费用:在提交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商标管理部门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将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则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将发出驳回申请通知书。
5.申请时间: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局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审查:商标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审查。
三、 商标实质审查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土耳其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在土耳其拥有真实有效的公司或组织。外国申请人如不具备在土耳其注册公司或组织的资格,则不能在土耳其申请商标注册。
2.申请日期:由土耳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正式申请日(收到申请书日)开始计算,15天内受理;
3.申请费用:申请费、文件处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公告和印刷),均由申请人负担;
4.审查时限:根据《巴黎公约》及《商标法》的规定,土耳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限为6个月。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申请人可请求延长6个月的审查期限;
5.异议与争议:申请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有6个月的异议期。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即注册生效;
6.注册公告:自商标注册之日起6个月后,申请人可在土耳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官方报刊上刊登该商标注册公告;
四、 公告
商标公告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商标局)将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文件、手续和商标公告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行为。商标公告可以在国家主管机关的官方出版物中刊登,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国家主管机关的出版物包括:(1)官方刊物(如《欧洲专利公报》);(2)官方公报、官方公告或公告汇编;(3)官方公报;(4)官方公报。除上述出版物外,任何其他出版物都不能刊登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文件和手续,也不能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
商标公告有以下几个作用:
1.发布商标注册申请结果;
2.告知公众该商标已经被申请注册,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该申请人将被要求进行答辩;
3.公示期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针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4.在有些国家,还可以通过发布相关的公函来向主管机关申请中止商标注册。
五、 授权
商标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申请人可在官 方网站上提出异议。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人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异议理由进行答辩,否则商标将被撤销。
土耳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1、土耳其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该国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包括分公司或子公司;
3、必须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在土耳其以外的国家已经取得有效商标注册证书;
5、在土耳其已经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或有其他经营活动记录。
土耳其商标注册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1、申请人可以选择1-4个类别,在同一类别下可以包含多个商品/服务项目;
2、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首先确定商品/服务项目,然后才能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下的具体商标;
3、申请人可以选择单一类别进行注册,也可以选择多个类别,但其提交申请必须包含一份在指定商品/服务项目上的申请。
4、对于欧盟成员国内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在土耳其申请相应的欧盟国际注册,并以欧盟国际注册为基础证明其对该商标拥有商标权。
六、 发证
商标注册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在一个月内向商标注册局提交注册证明,并缴纳规费。商标注册局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可核发商标注册证。如果有异议或异议成立,则不予核准注册。
注:土耳其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对商标实行强制注册的国家之一。根据欧盟《关于实施与商标和不使用有关的措施的指令》(Confederation on the Regula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the European Union),土耳其自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性”商标注册制度。对土耳其商标申请的审查采用“绝 对理由”标准,即只要有明显不合理的理由就不能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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