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消费电子产品必须符合《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2011/65/EU),该指令旨在限制电子和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RoHS指令对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产品提出了以下有害物质限制和合规要求:
1、限制的有害物质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和电气设备中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这些物质为:
铅(Pb):用于焊接材料和电子组件的连接。
汞(Hg):用于灯管和开关。
镉(Cd):用于电池和电气连接。
六价铬(Cr₆):用于电镀和防腐处理。
多溴联苯(PBBs):一种有毒的阻燃剂。
多溴二苯醚(PBDEs):用于塑料和电子组件的阻燃剂。
这些物质的最大浓度限制为:
铅、汞、镉、六价铬:每种物质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1%(1000 ppm)。
PBBs、PBDEs:每种物质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1%(1000 ppm)。
2. 豁免条款
RoHS指令允许某些应用在特定情况下豁免这些限制,前提是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或替代技术。这些豁免通常涉及特定类型的电子组件、设备或特殊应用(例如,某些医疗设备或光学设备)。豁免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但可以延期。
3. 合规要求
为了符合RoHS要求,制造商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产品评估:确定是否有任何受限物质存在,并确保其浓度低于规定的限值。通常,通过材料分析和供应商声明来进行评估。
供应链管理:确保所有供应商提供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许多制造商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合规声明,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不含受限物质。 技术文件和标识:产品必须配备适当的技术文件,证明其符合RoHS要求。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产品测试报告、合规声明和符合性声明。此外,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需标明“RoHS合规”标签。
CE标志:所有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都必须贴上CE标志,表明其符合欧盟的所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