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以及工作步骤和内容
01 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
02 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应以该层次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评定结果为依据综合确定。每一层次的可靠性等级分为四级。
03 当仅要求鉴定某层次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时,检查和评定工作可只进行到该层次相应程序规定的 步骤。
房屋安全性鉴定可以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A、B、C、D等级。民用建筑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他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它安全问题进行评定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2当房屋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按上款评为A级或B级但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等级为C级或D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鉴定单元所评等级降低一级或二级,但所定的等级不得**C级。
对下列任一情况 可直接评为D级建筑
1建筑物处于有危房的建筑群中,且直接受到其威胁
2建筑物朝一方向倾斜,且速度开始变快
当新测定的建筑物动力特性,与原先记录或理论分析的计算值相比,有下列变化时,可判其承重结构可能有异常,但应经进一步检查,鉴定后再评定该建筑物的安全性等级。
1建筑物基本周期显著变长或基本频率显著下降。
2建筑物振型有明显改变或振幅分布无规律。
房屋可靠性鉴定 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在下列情况下 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6在下列情况下 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是是对房屋结构和材料安全进行全面勘察,并通过详细的数据计算分析,得出房屋安全状况。下面是近些年来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类型和检测方法。
01 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02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较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03 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04 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
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
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05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
需要鉴定人员*1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
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
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