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材料根据是否需要办理前置行政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等),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无需前置行政许可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如不使用名称,则无需提交)。
经营者的相片。
经营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
需要前置行政许可
除上述无需前置行政许可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根据所申请的行政许可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凭身份证到辖区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如《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等)。
确定工商所: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前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或前往行政中心办理(如当地已成立行政中心)。
名称核准: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按照“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组成方式,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提交申请: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审核及发放: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部分高效单位甚至当天即可拿到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