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香港公司报税需要提交经香港持牌会计师核数审计的审计报告、税金计算表以及利得税报税表。新成立的香港公司,自成立日后的第18个月会收到税表,香港公司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审计报税事宜。此后正常运营的香港公司每个年度都会收到税表。香港公司每年必须做好报税事宜,如果延期报税或者存在虚假报税,都会影响企业的信誉。
香港公司报税,根据香港公司不同的业务经营情况,可以细分为三种不同的报税方式:
利得税零申报/无运营审计报税
利得税零申报
对于公司成立后还没有开设银行账户、还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香港公司来说,收到税表后,确认符合零申报的条件,即可按照零申报方式进行报税。
虽然根据规定,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进行做账审计报税,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即还未开展业务经营的香港公司,报税做零申报处理,而不做审计报告一般也不会有影响。
对于正常经营的香港公司,要按照香港税务局的要求如实进行做账核数报税。即收到利得税表之后,需要根据自己公司的经营情况,如实向税务局申报。虽然香港实行“低税制”政策,但是香港对于违规报税一直是严打严抓,尤其是2018年香港实行CRS体系后,对于漏报、少报的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惩罚制度。
申请零申报
无经营的香港公司是可以申请零申报的,在一定期限内,纳税人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香港公司无经营情况通常是指,香港公司成立之后还没有开始营业,或者香港公司已经终止营业或者准备注销清盘。
无经营的香港公司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例如香港公司未开设银行账户、离岸账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流水记录、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货物进出口记录、公司无雇佣员工等,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证明企业确实是不存在经营行为的,满足了相应条件的无经营香港公司即可申请零申报。
申请离岸豁免
对于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的公司可申请离岸豁免。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是指香港税务局同意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是属于离岸收入,根据香港税例香港有限公司的离岸收入是可以从利得税中豁免的。香港有限公司在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