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家政服务行业为了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实施了一系列特殊规定和措施。以下是对这些特殊规定的详细归纳:
建立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家政服务员需积极配合企业及所在社区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上岗前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出入社区(村)的有关要求,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规定。
建立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加强营业场所防疫消杀:
家政服务企业要做好营业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配备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
在门店入口处设专人对每名进店人员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
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
提供小时工、其他临时性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服务完一个客户后要更换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更换工具或对工具进行消毒后再继续为下一个客户提供服务。
雇主应在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前确认其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
住家服务人员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原则上应暂停服务,必须服务时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佩戴口罩。
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
家政服务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场所,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
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
提倡员工“点对点”上下班,尽量减少不必要社交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
平台企业监管责任:
提供家政服务的平台企业,对自营家政服务员按上述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入驻平台的服务商的监管,履行提示及告知义务。
综上所述,这些特殊规定旨在确保家政服务行业的正常运行,同时大程度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