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经销合同领事合法化
认证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应运而生,领事认证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使馆领事认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与外国经贸、文化等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人员交往日趋频繁,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的人数骤增,外国来华从事经贸、文化等往来活动的数量也大幅攀升,领事认证的概念随之深入人心,国内外领事认证量与日俱增,仅去年国内领事认证量已突破80万份,国外领事认证量达到35万份。在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国外客人需要多米尼加领事经销合同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