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诉求:
子女定向传承防挥霍,客户62岁,有三个子女,配置一张大额保单总保费2000万,希望大女儿在结婚成家后每年固定领取一定金额,两个儿子要年满45周岁以后开始获取一定分配金额,不希望保单被保险人身故后资金一次性给到保单受益人。
寻找合适“第二投保人”满足王先生百年后对保单资产的提取,客户配置的保单类型为增额终身寿,家庭内部无合适的第二投保人,如果王先生百年后没有其他投保人,保单资产可能成为遗产,无法实现定向传承愿望。
规划方案:
保单升级家族信托2.0,将保单投保人与受益人同时都变更为信托公司(代表家族信托)。
规划效果:
保单资产长期稳定定向传承防挥霍,升级保单资产隔离功能。
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作为保单投保人缴纳后续保费、提取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不再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责任财产,王先生未来订立遗嘱无需再将保单资产列入遗嘱,未来保单资产不会因为王先生身故而成为其遗产,保单资产传承不会进入遗产继承程序,可预防子女争产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