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基础与产权证明法律法规:知识产权评估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资产评估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评估原则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知识产权,并明确了对这些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权利基础。
《资产评估法》:规定了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产权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对象要求产权清晰,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需要依据资产占有方享有的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权证书、商标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这些产权证明文件是评估机构确认知识产权权属和评估价值的重要依据。
评估行为依据是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开始的行为基础,通常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来确定。该协议书明确了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费用等关键条款,是评估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重要依据。它保障了评估行为的合法性,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的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通常包括:
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关于委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这些资料有助于评估机构全面了解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评估人员收集的资料: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技术分析等手段收集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等。这些资料为评估机构提供了评估所需的市场数据、技术数据等信息,有助于评估机构更准确地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