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锂电电池指令(EU 2023/1542)的测试要求和法规如下:
适用范围
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但军事、航天、核能等特殊用途电池除外,主要包括以下5类电池:
便携式电池:密封、重量小于5kg,且不属于其他类别电池,非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轻型运输工具电池(LMT电池):密封、重量小于25kg,用于为L类车辆提供动力,但不被视为汽车牵引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I电池):用于车辆点火、照明或启动目的,或作为车辆、其他运输工具或机械运输设备中的辅助或备用电池。工业电池:专为工业用途设计,包括拟用于工业目的的再利用电池,或重量超过5kg且不属于上述其他类别的电池。电动汽车电池:用于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汽车牵引,或用于重量超过25kg的L类轻型车辆的电池。
有害物质限制
除需满足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和欧盟ELV指令规定的有害物质要求外,电池中3种限制物质含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汞(Hg):≤5ppm(无论电池是否被安装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镉(Cd):≤20ppm(无论便携式电池是否被安装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从2024年8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但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可延迟至2028年8月18日起执行。铅(Pb):≤100ppm(无论便携式电池是否被安装在电器中),从2024年8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但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可延迟至2028年8月18日起执行。
碳足迹要求
数据收集与计算:电动汽车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容量大于2kWh)和LMT电池的制造商需根据相关标准,收集并计算电池在每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数据,包括上游原材料、产品生产、运输、报废和回收等环节12.碳足迹声明与标签:相关电池应起草碳足迹声明,至少包含制造商的行政信息、电池型号、电池生产工厂的地理位置和欧盟电池符合性声明的识别号等内容,并贴上明显、清晰易读且不可磨除的标签,标明电池的碳足迹以及每家制造工厂所对应的相关电池型号的碳足迹性能等级.限值要求:需证明每个制造工厂的相关电池型号的生命周期碳足迹值低于授权法案中规定的最大阈值.
电池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性
从2027年起,所有便携式电池都应采用可拆卸的电池设计,消费者无需使用特殊工具或经受培训,即可自行打开设备取出或更换电池;所有LMT电池应能让专业人员方便拆卸和更换.
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
一般信息:2026年8月18日或相关执行法案生效18个月后开始,所有电池标签上应附有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组成及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10项内容.容量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在标签上标明容量信息,不可充电的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最小平均持续放电时间且标明“不可充电”.二维码:从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电池都应标有二维码,且对于不同类型电池,二维码包含的信息不同,如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二维码应提供电池护照访问权限;其他电池的二维码应包含一般信息、电池单独收集标志、超限物质化学符号、符合性声明、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有关防止和管理废电池的信息等.电池单独收集符号:从2025年8月18日起,所有电池应标有电池单独收集标志,垃圾桶标识应至少占电池最大一面面积的3%,最大尺寸为5×5cm。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垃圾桶标识下增加相应的化学元素符号.CE标识:所有电池在投放市场前应加贴CE标识,且应明显、清晰且yongjiu地贴在电池上,如果由于电池的性质无法做到,则应将其贴在电池的包装和随附文件上.
性能和耐用性要求
2027年8月18日起,除纽扣电池外的一般用途便携式电池应满足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要求.
电池管理系统要求
2024年8月18日起,用于确定固定电池储能系统、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的参数的最新数据应包含在电池管理系统中,且电池管理系统应包括软件重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