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许可证商务部备案是指特许经营企业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或其指定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一项法定程序。以下是关于特许经营许可证商务部备案的详细解释及申请流程:
一、备案的法律依据与意义
法律依据: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管理办法,特许人应当自订立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意义:备案是确保特许经营活动合法、规范进行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备案,特许人可以证明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从而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
二、备案所需材料
申请特许经营许可证商务部备案时,特许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及授权证书、受权证明等文件。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市场计划书。
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直营店营业执照、店铺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如商标注册人与特许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许可使用授权书。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
三、备案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特许人向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视企业注册地而定)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并获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
填报并提交备案材料:特许人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并上传相关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填报完成后,告知窗口部门。
审核与公告:窗口部门将纸质材料送交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对特许人的纸质和系统上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自材料收到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在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和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
四、注意事项
备案申请应在订立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备案办理下来后,每年还需要进行年检,主要汇报加盟商、直营店等情况。
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综合来说,特许经营许可证商务部备案是特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需要特许人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并经过审核部门的审核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