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标准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
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
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态、液态混合物或含有液体成分的溶液。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这些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容易燃烧或与水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质:具有氧化性的物质,能够引起其他物质燃烧。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物质,包括某些生物制品。
放射性物质:具有放射性,能释放出放射性粒子和射线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能够腐蚀金属或其他材料的物质。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等。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特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质、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性化学品等。
鉴别分类的方法和标准
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分为29个危险种类,包括17个物理危害种类、10个健康危害种类以及2个环境危害种类。海关实施进出口检验的危险化学品为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