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ISP许可证?
ISP隶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缩写,主要是指Internet接入服务,即通过电话线把你的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连入Internet。
ISP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主要有两种应用:
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
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ISP)。
申请ISP证需具备的条件:
1、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省内业务100万元人民币,全国业务1000万元人民币。
3、缴纳3个员工的社保。
申请ISP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身份证
3. 股东身份证(股东是企业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股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缴纳社保证明
5. 公司名下三个社保人员身份证
变更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ISP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变更ISP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SP证变更申请条件: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