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卫生法》第4条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即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食品器,具是指用于食品或添加剂的采集制造、加工、烹饪、储存、搬运、陈列、授受或摄取,且直接与食品或添加剂接触的机械、器,具或其他物品。食品容器和包装是指放入或包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物品。
日本的食品级测试要求由日本健康和社会安全部门管制(日本厚生劳动省),相关法规为日本食品卫生条例370(Japan foodSanitation Law 370),有测试要求的产品种类有:玻璃、陶瓷、搪瓷、橡胶、塑料、有机涂层、硅.胶等。进入日本市场的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设备、食品容器或食品包装物)必须进行进口申报。日本厚牛劳动省的检疫所负责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工作。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表格应递交给厚生劳动省检疫所,检疫所的检查员对递交的文件进行检查,确定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
韩国负责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机构为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inistn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 MFDS)。出口韩国的食品接触类产品需符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的《器皿,容器和包装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的一些参数和要求跟和欧盟等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可能是导致不合格产品没有很好的被企业管控。出口韩国的食品接触类相关产品需要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指,定的外国检测实验室测试,以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在向韩国出口时,如果出示虫 MFDS 指,定的外国检测实验室出县的检测报告,则可以省略实验室检测并采用实验室提供的数据,缩短出口流程和时间。
相关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餐具:刀又、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