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的定义,即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
符合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即企业需在境内依法成立,且成立时间需满一年,以便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符合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的要求,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符合财务要求,建议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近一年内无亏损。
三、准备阶段
企业首先需了解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流程,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要求。
预备备案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境内企业资信证明、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境内企业新的审计报告等。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定义与流程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l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等有关规定,企业拟在境外开展业务,以境内资金向境外投资必须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从整体流程上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及登记,即发改委备案/核准、商务部备案/核准、外汇局登记(移交银行办理,补登记除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1.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外汇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取得前述两份证书之后,需要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由银行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