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内蒙古自治区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内蒙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内蒙古备案登记需要提供
备案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许正副本
4、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手机号
6、主要负责人身份证、社保、手机号
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职称证或注册证扫描件,手机号
办公地址
企业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