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协议领事馆盖章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与外国经贸、文化等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人员交往日趋频繁,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的人数骤增,外国来华从事经贸、文化等往来活动的数量也大幅攀升,领事馆盖章的概念随之深入人心,国内外领事馆盖章量与日俱增,仅去年国内领事馆盖章量已突破80万份,国外领事馆盖章量达到35万份。在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馆盖章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馆盖章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认证司的盖章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盖章手续。有了领事馆盖章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哪些领事馆要求所有盖章的商业文件须提交一式两(多)份?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国家驻华领事馆规定,对申办领事馆盖章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司办-理领事馆盖章。所以向上述外国驻华领事馆申办领事馆盖章时,应按要求一式两(多)份的原件,办-理领事馆盖章。
泰国领事馆银行资信公证盖章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