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习惯于MDD文件和设计文档提交要求的客户来说,按MDR要求提交技术文件(TD)仍然具有挑战性。从TD格式到器械各种测试的讨论,已经有很多更具规范性的要求,但我想重点谈谈在向公告机构递交TD时可以轻松补救的一些事项。
据报道,拿到MDR认证的典型时长(包括QMS和器械)为13-24个月。许多公告机构为了跟上客户和MDR递交的数量,改进了评审流程,在轮评审中,主要集中在所接收的递交文件的内容适宜性上(即MDR附录I-IV),之后第2-3轮的问题则集中在递交文件本身的质量上。(有些公告机构可能有超过三轮的问题,但数量都有限。)
也是重要的一点是,客户应对其递交的文件进行适当的检查,以确保附录I-IV的适用内容已经提交,从而尽早切入对文件质量本身的评审,这是非常有益的。
技术文件要避免的常见缺陷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避免技术文件常见缺陷的“检查清单”:
确保对MDRTD文件进行“完整性检查”——这是对附录I-IV的差距分析,重点关注内容要求。例如,BSI向其客户提供了“MDR技术文件完整性检查”指南,但您的公告机构可能会提供不同的格式。如果没有,强烈建议在内部建立此类检查表,并在递交前将其用作措施。一些经常被忽略的项目包括:
创新特性的声明(如果没有,则说明理由)
已上市的类似器械——还有临床评价、PMCF和PSUR的要求。MDCG2020-7中有一个表格有助于列出类似器械——这可以在多个文件中使用。
器械验证和确认(V&V):该章节在TD递交中通常都不完善。需要确保对整个设计过程进行概述,包括所有级别的设计输入。如果器械是遗留器械,则需解释使用旧有产品测试结果的方法和原理。V&V证据相关的所有测试方案和报告应在递交时提供,并且应有器械在使用寿命内的性能证据。
PMS部分——所有附录III的要求都应包括。
宣称符合要求的标准清单——如果使用旧版本的标准,且新标准中提出了新的测试,则应主动提供清晰的差距分析。
相关危害物质的说明(附录I GSPR 10.4)
器械处置程序/理由(附录I,GSPR 14.7)以及IFU使用说明书的处置程序要求(GSPR 23.4v)
包括标识/使用说明书(英文,但标识/使用说明应适用于预计销售该器械的所有欧盟成员国)。ER 13与GSPR23不完全相同,应特别注意这条有关标识的GSPR要求。软件医疗器械也应当有标签!
欧盟网站应与GSPR 23中提及的患者信息(使用说明书/标识)相匹配
使用说明书:列出剩余风险(附录I,GSPR 23.1g)、临床受益(GSPR 23.4c)、性能特征(GSPR234e)
ISO 15223要求的符号(附录I,GSPR 23.4f)
如果器械是植入物,请不要忘记在您的TD中包括植入卡片的内容(附录I,GSPR 23.4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