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房屋安全鉴定常识有哪些?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结构、材料、构造、功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 房屋的安全状况和潜在风险。其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障居住安全
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可以全面检测房屋的结构、材料、设备 等方面,评估房屋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居住安全。
2、延长房屋使用寿命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导致结构损伤和材料老化。通过鉴定,可以及时发现并修复这些损伤和老化,有效 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降低更换和维修成本
3、提供科学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可以判断房屋是否存在结构缺陷、材料老化、设备故障等潜在风险,为房屋的维护和改造提供科学依据。此外,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房屋的损坏原因和程度,为维修、加层、改建等工程提供依据,确保房屋的稳定和安全。
房屋安全鉴定是依据相关的鉴定标准规范,对房屋结构的工作性能和工作状态进行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房屋鉴定类别要如何选择?
1.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应选择可靠性鉴定,但对有明显危险构件或整体危险迹象的房屋,可以选择危险性鉴定。
2.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形,可以仅选择安全性鉴定。
3.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有较高舒适性要求时可以仅选择使用性鉴定。
4.结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耐久性损伤影响耐久年限、存在明显振动影响、需进行长期监测时,应进行专项鉴定。
5.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房屋、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房屋,应当进行抗震鉴定。
房屋安全性应急鉴定适用于因突发事件造成房屋损坏,或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房屋严重受损并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发生而进行的鉴定。应急鉴定可依据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
房屋安全鉴定的主体是已建成的民用建筑,一般程序是:申请人交资料申请―鉴定机构受理―鉴定人员到现场检测房屋―根据收集的数据编写鉴定报告―申请人交鉴定费拿鉴定报告―如对结果有异议,再找高一级鉴定机构复议。
当该房屋使用了一定年限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或在外力作用下(被车辆碰撞等)或相邻新建房屋基坑的开挖等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若出现双方纠纷情况(相邻新建房屋基坑的开挖、附近施工的影响等),可以双方约定同一间鉴定机构,共同申请房屋安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