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关于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含甲苯、、、硫酸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物项总含量超过40%的,需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除了甲苯、、、硫酸在化工品中含量超过40% 需要办理以外,含量超过10% 也需要办理。另外,除了这5 种成分以外,凡是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的另外55 种化学品,不管含量多少均需要办理许可证。
危险品进口报关清关操作手续流程如下:
确认准备进口的胶水是否属于危险品,并确认外包装是否有危险品标签。
确认后,进口商需要提供危险品进口报关清关申报资料。
国外工厂将货物通过海运或空运的方式发往国内。
货物到达国内港口后,我们负责办单换单,并安排报检、报关和缴税。
根据海关商检的要求,进行货物抽样(如果有的话)。
经过查验后,海关对符合规定的进口胶水予以放行,企业可顺利完成进口报关清关手续。
危险品进口报关单证资料文件
1、MSDS中文报告
2、原产地证书
3、中文成分表
4、危险品等级分类报告(危险品需要提供)
5、危险品包装证明(危险品需要提供)
6、箱单、、合同等
荷兰三类危险品进口备案手续